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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违纪处分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学生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美珈院【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学生申请解除违纪处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6日
二、申请对象
在校期间因违纪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且处分期已满的学生(处分期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
三、申请条件
(一)受处分者在处分期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有明显进步且无违纪行为,各方面表现良好;
(二)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满6个月的,可申请解除处分;
(三)受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满12个月的,可申请解除处分。
四、工作程序
1.解除处分应由被处分人首先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提交提交解除处分书面申请并填写《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学生解除处分审批表》(见附件1),汇报自己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实际表现并按审批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对学生处分期间的表现进行审核,经专题会议讨论后,在《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学生解除处分审批表》学院意见一栏中填写学生处分期限的表现、是否同意解除意见。
3.学院汇总解除处分学生审批表后,于2023年5月16日前统一提交教务处;
4.教务处对解除处分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由学校发文。
五、相关要求
(一)严格审查
解除学生处分是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学生正当权益的重要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违纪学生了解相关事宜,进一步掌握违纪学生思想状况,认真审查违纪学生是否符合解除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纪律教育工作。
(二)申请解除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汇总表(附件2)。
2.纸质版材料:
(1)学生违纪解除处分书面申请;
(2)《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学生解除处分审批表》(附件1);
(3)处分期表现情况说明(不少于500字,需学生本人和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
(4)团支部(班委会)评议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会议记录、会议实景图片、班级学生签到等);
(5)其他支撑材料。
各学院请于5月16日16:3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蔡志军,13397169788,电子邮箱:66839979@QQ.com
附件:1.《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学生解除处分审批表》
2.《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汇总表》
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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